姿势熟练很烦人穷山恶水出刁民 这话正确吗?
如果你女友做爱姿势非常熟练,你会觉得她就是个烂人或者她天生就犯贱吗?如果在穷乡僻壤你被当地村民敲诈了几百块,你会觉得穷山恶水出刁民吗?
跟初恋女友差点儿复合了。
分手原因很简单,没钱没情调。她找了个大十几岁的小老板。
过了十年吧。彼此在十年间没联系。她突然联系我,然后如正常故事发展,二人开始约会。她说她结婚离婚,又结婚又离婚,现在单身。
我呢,还是老光棍一个。上个女友分手半年。
一开始,我们还是用当年谈恋爱的老姿势:传教士。凭直觉,她在伪装高潮。有一次开房,我说换个姿势。她说好。然后到我的身上,手扶着我的肚子,开始上下运动。几分钟后,又开始背向我,还是上位。哦哦哦那个刺激啊。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姿势。一个白嫩嫩的女人,小巧的身子,可以看到二人结合的部位。爽的很快就缴枪投降了。
第二次,她还是这个姿势,然后她真正到了高潮。那种痉挛,不是能伪装出来的。在舒适之后,大脑突然清醒,她会的姿势怎么这么多?我上个女友,来个背入都极度厌烦说要分分钟抱着我的啊。想到这个,下面就渐软。
聊天才知道,她跟小老板结婚没几年,就又出现了小三。离婚。从那以后,她交了十几个男友。
原来是锻炼出来的。熟练的姿势,都是长期的锻炼所致。而不是她一出生就会这么多姿势。
为啥说这个呢?因为有人说:穷山恶水出刁民。的确,我在全国出差,遇到很多被刁民无理纠缠的事情。大多时候都是破财免灾因为的确惹不起他们。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成为刁民就是因为穷山恶水。他们不是生而为刁民,而是在制度之下变成了刁民。
小纠纷,你报警没人管。弄你几百块,你报警,人家烦死你说你这点儿钱也报警?还有,在别人的地盘,你报警,或许人家跟警察认识,你反而吃不了兜着走。这种制度下,当然刁民丛生。因为做刁民是一条便捷的路。如果有更好的制度约束,有更具体的非模糊的法律规则,没人愿意踩着这个灰线去求生存。
当年英国往澳大利亚运囚犯。一开始是英国出发,给船长一笔钱。要求是平安送到澳洲。但船长在船上虐待囚犯,目的是减少水和食物消耗。到澳洲的时候,一多半的囚犯都被虐待死了。后来英国改革了制度:在英国装人上船,到澳洲按活人人头给钱。从此,船长都要求细心照顾囚犯,虐囚事件绝迹。
制度才是根源。